法制網訊 記者 阮占江 通訊員史明華 張君 七旬老漢為治病,私種罌粟1500株,熬制煙膏175克,親手將己送進“班房”。5月12日,湖南省沅陵縣荔溪鄉綜治辦、鄉派出所聯合縣禁毒大隊一舉將該鄉高家村非法種植罌粟農民張老漢抓獲,現場收繳正在熬制煙膏175克,鏟除罌粟植物1500株。
  5月12日,沅陵縣荔溪鄉綜治辦接到群眾舉報:高家村架橋溪組黃土包發現一塊疑似罌粟的大片植物。該鄉綜治辦、鄉派出所隨即聯合縣禁毒大隊前往調查,經辦案民警現場確認,此片植物系罌粟且全部結有果實。辦案民警察立即將種植罌粟農民張老漢(男,78歲,小學文化,沅陵縣人)控制。在張老漢的指引下和周圍群眾的見證下,辦案民警依法對1500株罌粟進行了連根鏟除。在張老漢家中,辦案民警還現場收繳正在熬制鴉片膏175克。
  “我真的是為治自己的病痛才種這些東西的……”,面對辦案民警的訊問,78歲的張老漢才知道種植罌粟是違法的。經調查瞭解,張老漢並不知道種植罌粟是違法犯罪行為,只是聽說罌粟可治療“百病”。2013年5月,年邁多病的張老漢與走村串戶推銷肥皂等日常生活用品的六旬浙江男子相識,交談中浙江男子得知張老漢經常遭受病痛折磨,遂向張老漢吹噓起自己隨身攜帶的藥材,聲稱該藥材能包治“百病”。見如此神奇有效,張老漢便花了10元錢購買了一小包藥材種子,並向浙江男子請教了種植方法。2013年10月,張老漢按照浙江男子教授的方法在自家油菜地種植了2分面積的罌粟,並於今年5 月採集罌粟果熬制鴉片膏自用。
  辦案民警告訴張老漢,罌粟只能起短暫麻醉止痛作用,容易讓人成癮,對人身體百害而無一益。根據我國《刑法》第351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非法種植罌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張老漢非法種植罌粟達1500株,行為已經觸犯刑法,須接受刑事處罰。張老漢聽後幡然大悟,對自己非法種植罌粟行為後悔不已。
  目前,張老漢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原標題:七旬老漢為治病種罌粟熬煙膏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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